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给予“艺术与传媒学院立项的实训楼3楼阳光房”等9个创客空间建设立项的公示

来源:创业学院 时间:2019-11-21 点击:[]

 

根据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创客空间建设工作的通知,经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艺术与传媒学院计划立项的实训楼3楼阳光房”等9个项目通过创客空间建设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1—2017年11月27日。如对以下有异议,请向创业学院反映。(《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创客空间立项汇总表》见附件)

联系电话:027-65520431

人:尹老师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1

 

上一条:关于公布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专创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给予“壹方优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3个项目大学生创业扶持的公示

关闭